健康、專業、希望
服務功能
- 提供主要是精神病患及其家屬可近性、持續性照護、給予 適當衛教與生活指導,降低精神病人疾病復發及再度入院,協助病人早日回歸 家庭、社會,減輕家屬照護負荷,並協助增進病人的獨立生活與適應能力,進 而開發並利用更多的社會資源。
服務對象(需符合健保給付之條件)
- 符合轉介社區復健之精神疾病者:如失覺失調症、情感性疾患、失智症、急性瞻妄、失憶症、妄想症、自閉症等。
- 嚴重精神疾病病人、或症狀明顯干擾家庭、社會生活且拒絕就醫之精神病人。
- 無病識感,有中斷治療之虞者。
- 精神功能退化,需醫療照顧者。
- 為不需要繼續住院,但仍需接受醫療及護理服務之病人,提供完整的醫療及護理的一種延續工作。
服務內容
- 定期提供專業醫療,預防疾病復發,協助病人盡快康復。
- 提供個人及家屬精神醫療衛生服務及精神心理衛生教育。
- 維持病人與醫院之間的聯繫,減輕病人及家屬出院後的焦慮,促使病人在 社區中生活的更穩定。
- 視病人病情轉介相關醫療機構接受適當治療。
- 服務到家:至個案居住地訪視、交通較為不便且返診不易者。
- 個案或家屬有疑問可提供單一窗口之服務。
- 電話諮詢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