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、專業、希望
編制:
● 臨床心理科編制主任一名、督導一名,成員共四名。
工作方針:
● 提升專業能力
● 加強社區服務
● 重視病人權益
● 增進員工身心協調營造和諧的工作氣氛
任務:
● 協助確定診斷與評估患者心理功能
● 實行心理治療
● 心理諮詢服務
● 提升專業能力
功能:
● 一般心理狀態與功能之心理衡鑑
● 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之心理衡
● 心理發展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
● 認知、情緒或行為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
● 社會適應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
● 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
● 精神病或腦部功能之心理治療
●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臨床心理業務
業務:
● 心理衛生推廣工作
◼︎ 心理衛生諮詢
◼︎ 病房衛教
◼︎ 協助社區心理衛生工作之教育、諮商與諮詢
◼︎ 學校心理衛生之轉介照會、協助學生解決適應問題或提供諮商、諮詢
◼︎ 相關機構轉介照會之處遇或研討
● 心理衡鑑
● 心理治療
● 訓練研究
◼︎ 個案討論
◼︎ 讀書討論會
◼︎ 在職進修
● 門診接案
● 醫療團隊會議
● 其他-配合醫院相關之行政措施